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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害人損己 內埔警持續嚴格取締

2025-12-17

記者黃婉柔/內埔報導

年底尾牙聚會多,喝完酒後勿開車,喝酒後,不論是開車還是騎機車,連騎腳踏車也不行,這些都是酒駕,「酒駕零容忍」是國家政策,請各位鄉親們不要心存僥倖,喝完酒要請親友接送、找代駕或是改搭計程車,另外酒駕也有連坐處罰的規定,駕駛人酒後駕車,同車的乘客如果沒制止,最高會被開罰新臺幣1萬5千元。
內埔警分局統計分析,自今(114)年1月1日起,迄12月15日止,在所轄內埔鄉、萬巒鄉、泰武鄉及瑪家鄉4個鄉鎮內,計發生酒駕交通事故計69件,其中54件為受傷案件、15件為車損案件。另同期間,內埔警查獲酒駕違法、違規件數,共計282件,顯見酒駕0容忍觀念,尚未深植於所有駕駛朋友心中。
內埔警分局長江世宏表示,歲末年終參加餐敘機會頻繁,請各位鄉親不要酒後駕車,務必請找代駕或改搭計程車。為保護所有鄉親生命、財產安全,警方將會嚴格取締酒駕,請大家珍惜自己及他人生命,共同維護交通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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